出入境相关携带物品规定
签证提示
特别风俗提示
驻华大使馆
新加坡入境检查站设有红色与绿色两种通道。新加坡关税局规定,来新者若携带超出规定消费税或关税免税优惠数额及其它须缴税的物品、管制性或限制性物品、禁运物品,须使用红色通道;若未携带上述三种物品,则使用绿色通道。关卡人员有权在绿色通道进行选择性检查。错误使用通道或违法入境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0新元或监禁。贩毒者在新加坡法律下可被判处死刑。
新加坡海关规定,旅客入境携带的外币最高限额度为新币30000元。
需缴税物品:酒类,包括烈性酒、葡萄酒及啤酒;烟草产品,包括香烟(含印有“SDPC”字样的香烟)及雪茄;发动机燃料等。
管制物品(但不仅限于以下物品):动物、飞禽、鱼类或有关产品;光碟、影碟、影片、视频游戏;武器和军火炸药;药物和医药产品;电信和无线电通信设备;手铐和警棍。
禁运物品(但不仅限于以下物品):口嚼烟草与仿制烟草产品;口香糖;类似手枪或左轮手枪式样的打火机;受管制药物与精神药物;濒临绝种野生动物及其衍生品;爆竹;淫秽刊物、录像带、光碟与软件;盗版刊物和音像产品;煽动性及谋反性资料。
新加坡关税局规定,18岁以上从马来西亚以外国家入新,且抵新前在境外逗留不少于48小时者,可享有以下任意一种组合的酒类关税免税优惠:(一)一公升烈性酒,一公升葡萄酒和一公升啤酒;(二)两公升葡萄酒和一公升啤酒;(三)一公升葡萄酒和两公升啤酒。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出行请联系大使馆查询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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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1、短期签证(如:旅游签证,探亲访友签证和商务签证等)
2、长期签证(如:长期旅游签证,学生准证和就业准证等)
3、前者在新加坡停留时间短(4-30天),后者停留时间较长(3个月到几年不等)。
4、多次出入境签证
申请签证步骤
申请者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从出国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Form 14A 签证申请表格(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并有申请者亲笔签名的申请表格。
申请者公司出具的同意其休假并说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的信函。信函所用信笺需注明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信笺需加盖公章。
2寸彩色近照粘贴在14表格上.照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个月内的近照,照片尺寸为35mm(宽),45mm(长).无白边;正面免冠(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者,帽子和配饰不得遮盖申请者面部特征).面部尺寸为25mm(宽),35mm(长);白色背景。
观光签证自签发之日起5周内有效。签证持有人可在5周之内多次进出新加坡。由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官员决定每次停留天数,最多不超过30天。
签证办理过程为三个工作日。
申请人如没有工作,需提供相关文件以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例如:本人存折或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申请人由在华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作担保,则无需按上第3、4条规定办理。但需担保人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并提供填好的V39A表格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签证是否出签由新加坡领事馆为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利认可签证是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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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节日:华人新年:同中国春节。开斋节:伊斯兰教历10月新月出现之时。泰米尔新年:4至5月间。卫塞节:5月的月圆日。国庆节:8月9日。圣诞节:12月25日。
风俗习惯:新加坡是华人为主、拥有多元种族的城市国家。华族、马来族、印度族等各民族虽风俗习惯各异,但相互间友好相处、团结和睦。华人多信奉佛教和道教,注重伦理道德观念,重视家祖宗舍,保留着过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的习惯。马来人多信仰伊斯兰教。作为宗教禁忌,马来人不吃猪肉,不喝含酒精饮料,待人接物多用右手。小孩的头被视为神圣,除长辈父母外,他人不可触摸。
社交礼仪:在社交场合,新加坡人与客人相见时,一般都施握手礼,男女之间可以握手。马来人则是先用双手互相接触,再把手收回放到自己胸口。
当地工商界人士多讲英语,一般场合使用华语无障碍。新加坡使用与中国一致的简体字,华语是新加坡华族的母语。新加坡官方以英语为主要语言,公函、法律文书、商务书信通常使用英文。
新加坡法律禁止嚼口香糖和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新加坡对吸烟场所规定严格,许多公共场所、宾馆室内都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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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2014年12月8日起,新加坡驻华大使馆及其驻成都、广州、上海和厦门的总领事馆将停止接收签证申请。自此之后,申请人需到使馆指定旅行社递交申请材料。
新加坡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059393(分机509商务处) 010-65329380(签证处)
传真:010-65329405
邮箱:Singemb_bej@sgmfa.gov.sg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
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办公楼2418室
邮编:510613
电话:020-38912345
传真:020-38912933(consular)
020-38912123(visa)
邮箱:sin_consulargz@yahoo.com.cn
领区:广东、海南、广西、湖南、贵州、云南
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市万山路89号
邮编:200336
电话:021-62785566
传真:021-62086544
021-62956099(visa)
邮箱:singcg_sha@sgmfa.gov.sg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
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5楼07、08单元
邮编:361003
电话:0592-2684691
传真:0592-2684694
邮箱:singcg_xmn@sgmfa.gov.sg
领区:福建、江西
新加坡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号仁恒置地广场写字楼30-01
电话:028-86527222
传真:028-86528005
邮箱:sing_cgu@sgmfa.gov.sg
领区:四川,陕西,重庆
新加坡驻中国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香港夏彀道18号,海富中心第1座 901室
电话:+852-25272212
传真:+852-28661239
邮箱:singcg_hkg@sgmfa.gov.sg
领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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