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相关携带物品规定
签证提示
特别风俗提示
驻华大使馆
旅客通过韩国出入境口岸时,可自由选择一般游客税或免课税的海关柜台。若您所带的物品价值不超600美元、所持外币不超1万美元时,皆可由免课税的简便柜台办理手续。
免税范围为:酒类1瓶(1升以内,400美元以下),卷烟200支、香水60毫升(未满19岁者不包括酒类和香烟)。进入韩国时,如带有1万美元以上的钱款,须向海关人员申报。离开韩国的非居住旅客如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或韩币(包括旅行支票和银行支票),必须得到韩国银行或海关的许可。但在入境时申报的金额不需再次申报。违反此规定者将按照外汇买卖法予以罚款或处罚。
携带动物、动物产品入境时,必须到韩国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提交输出国政府动物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检疫证明,并且接受检疫;携带植物入境时,需要出示出口国发行的植物检疫证,并且到植物检疫所接受检疫;对大部分的生水果、蔬菜、核桃和带有泥土的植物禁止进口,如果携带植物类不申报者,将被处以罚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出行请联系大使馆查询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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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辖区域
原则上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
除以下签证之外的其他签证,申请人即便户籍所在地不在韩国驻华大使馆领区,如实际居住地在此领区,可在韩国驻华大使馆申请签证。
从申请签证之日算起,签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超过六个月以上。
(例外情况)却因亲属死亡等事由需紧急赴韩,同时可在护照剩余有效期内回国时,可以申请签证(需提交承若书) 。(从2014年11月3号起施行)
申请签证注意事项
1、拒签后再次申请签证
签证被拒后,如无特殊原因,只能在自拒签日起2个月后重新申请。但结婚移民签证和永久居留资格持有人的配偶签证只能在自拒签日起6个月后再申请。
2、签证的效力
签证种类(Single/Double/Multiple)系指在签证上标注的入境截止日前可入境的次数
-单次(Sing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前可入境1次
- 两次(Doub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前可入境2次
- 多次(Multip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一~五年)前可自由入出境
(即便持有签证,在入境审查时如被认定为不许入境者,将被拒绝入境,使领馆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签证停留资格系指在韩停留目的,如从事与停留资格不符的其他活动(尤其是就业等),应获得法务部(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的允许。
签证的停留期系指在有效期内入境后最长可在韩停留的时间,如欲逾期停留,应获得法务部(出入国事务所)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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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法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吸烟需到指定地点,不能边行走边吸烟。
由于受儒教影响较深,尊敬长者、孝顺父母、尊重老师是韩国全社会风俗,重视地位、辈分、老幼、男女之别。对地位高、辈分高的、年长者和男性都要表示尊重,说话要用尊称,见面要先问候,同行时要让路。对师长和有身份的人,递交物品时要用双手,并躬身行礼。
进入韩国人住宅或韩餐厅时应脱鞋。在传统韩餐厅用餐时,需要在地炕上席地盘腿用餐。韩国人喜欢相互斟酒,不能自斟,年轻人要主动为长者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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