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一、由于航班、机型变动,或航空公司出于安全或运营等原因,您的付费座位号可能会被变更。出现座位变更情况时,我们将尽力为您安排至其他同等价值的座位且不会向您发放补偿;如果您未享受到付费座位同等价值的座位服务,您可向原购买渠道申请付费座位服务退订,并申请国航电子服务补偿券(包括使用里程或代金券兑换座位的旅客)。
非自愿付费座位变更具体补偿额度如下:
1.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航线需1600里程兑换的座位,非自愿变更为较低价值的座位后,可申请50元国航电子补偿券、需3100里程兑换的座位,非自愿变更为较低价值的座位后,可申请100元国航电子补偿券。
2.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线付费座位非自愿变更为较低价值的座位后,可申请与座位人民币价格等额的国航电子补偿券。
二、经济舱选座产品目前单次仅支持单人座位预定,当座位需要调整时,也将进行单人座位保护。
三、经济舱选座产品将为您提供提前预留机上座位的机会,您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座位,或跟您的同行人一起预订紧邻的座位,但出于航空公司安全和特殊服务保障原因,并非机舱内所有的经济舱座位都进行提前预选。在值机环节,部分付费座位会放开供旅客自助值机,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提前预选座位。
四、如果您成功购买了紧急出口座位,无论您是否通过自助渠道办理值机手续,您必须前往值机柜台领取登机牌。请确认您的年龄已满15周岁且未满65周岁,并符合乘坐紧急出口座位的其他相关条件,愿意并有能力履行相应义务。携带婴儿或儿童的旅客及申请轮椅等特殊服务的旅客不可购买紧急出口座位。
五、产品退改签规定:
(一)经济舱选座服务产品不允许签转。
(二)经济舱选座服务产品不允许改期或变更座位。如旅客有机票改期需求,须对已购买的经济舱选座服务产品进行退订,更改机票日期后,重新付费选择座位。
(三)该产品遵循“哪里购买,哪里退订”的原则。退订暂不收取退订手续费。
(四)航班起飞前6小时之外,选座产品可退。如已办理值机,需在取消值机后办理产品退订。航班起飞前6小时之内,产品无特殊情况不可退。
(五)可退订时限范围内退订时旅客可以通过原购买渠道退订,或联系95583咨询办理。
(六)不受退订时限限制可退订的特殊情况:
1.由于航司机型调整等非自愿原因,导致旅客无法享受等价值座位或更高价值座位,选座产品可退。
2.旅客客票购买经济舱选座服务的关联航段退票或变更,选座产品可退。
3.旅客购买紧急出口座位,在值机柜台或客舱被发现不符合乘坐紧急出口座位条件的,则需尽量为旅客安排大空间等价值座位,如无法保障同等或更高价值座位,选座产品可退。
4.如旅客购买产品后,办理付费升舱、额外占座或行李占座等更高价值座位类产品,选座产品可退。
5.旅客购买产品后,成功申请婴儿摇篮且最后安排至婴儿摇篮位置的,选座产品可退。
6.航班起飞时刻以后如旅客误机且未办理退票手续,不可单独退选座费,如客票已退订或改期产品可退。
7.对于旅客描述座椅服务铃无法使用、空调口故障、灯光故障、娱乐设备故障、座椅靠背无法调节、座椅有损坏、座椅周边不卫生等原因导致舒适度不满意,核实旅客描述属实后选座产品可退。
(七)如果旅客未能就座预订座位,但航空公司安排旅客就座同等价值、更高价值或更高等级座位,选座产品不可退。
(八)在离港后购买的经济舱选座服务产品退款有效期为自航班起飞后90天内,90天及以上时间退订时,使用服务补偿形式退还现金或里程至旅客会员账户,如使用选座券支付的,则以服务补偿形式将座椅价值(以人民币CNY价格为准)100%的EV退至会员账户。
(九)使用里程支付的旅客,自愿退订产品时,里程将按原有效期退回,已过期的里程将自动过期作废,请了解并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需要预订产品;当由于航空公司原因导致产品发生变化时,已过期的里程将进行延期一个月的处理。
六、.如您在购买或使用经济舱选座产品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注意保存好相关信息(例如系统报错截图,登机牌或照片等),致电95583问询。国航会尽快协助您核实具体情况,并给予解决方案。
七、如果您是国航凤凰知音白金卡会员,您将享受免费选择经济舱座位的权益。请在购买客票后尽快选择座位,产品库存有限,先到先得

服务补偿券说明

领取有效期:您须于发放之日起一年内领取,过期未领取不予补发。
使用有效期:您须于领取之日起一年内全部使用,未使用或部分未使用将作废。
适用产品:支付机票款(不含燃油、机场建设费等费用,仅限国航实际承运航班)
购买单张机票可使用的电子补偿券的最高额度为机票票款(不含燃油、机场建设费等费用)的50%。
同一订单包含多张机票时,可使用的电子补偿券的最高额度为订单中票价最低的机票票款(不含燃油、机场建设费等费用)的50%乘以机票总张数,如:同一订单内含有一张1000元的机票,一张800元机票,一张700元的机票,可使用的电子补偿券总额最高为350×3=1050元。
同一订单为多人订票,在满足上条规则的前提下,使用的EV需要平均分摊到每一张票上,且扣减的数目为10的整数倍。例如,使用500EV为三人订票,每张票款扣减500/3=166.66… 取10的整数倍为160*3=480元。
使用渠道:中国国航APP
使用规则:
a.电子补偿券可部分使用。
b.多张电子补偿券可合并使用。
c.当您办理非自愿退票,电子补偿券全额退,退还的电子补偿券有效期自退还之日起重新计算;办理非自愿客票变更时,电子补偿券全额沿用。
d.当您办理自愿退票时,电子补偿券不予退还;当您办理自愿客票变更或签转时,电子补偿券可以沿用。
e.电子补偿券须在领取人本人的会员账户中使用,不可转让,但可以为其他旅客支付机票款。
f.电子补偿券不可与其他代金券组合使用。
g.电子补偿券支付金额不包含在可报销费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