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服务
您的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或者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或者发生备降,我们将按规定向您提供航班动态信息。
2.餐食及住宿服务
由于国航原因,造成您的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我们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向您提供餐食及住宿服务。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国航原因,造成您的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取消,我们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协助您安排餐食、住宿,费用由您自理。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您的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或者发生备降,我们将按规定在航班经停地或备降地向您提供餐食及住宿服务。
航班所涉及的国家、地区法律规定有关于此项要求的,我们将按照适用的法律规定为您提供服务。
3.航班延误或取消证明
如您需要,我们将为您提供您的航班延误或取消的书面证明。该书面证明不作为我们为您办理客票非自愿变更、非自愿退票以及提供相关服务和赔偿的依据。
4.航班延误补偿
4.1补偿条件及标准
由于国航原因造成航班在计划起飞前3天内发生延误,我们将向航班延误前已购票且实际乘坐该延误航班的旅客提供经济补偿。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
航班所涉及的国家、地区法律规定有关于航班延误或取消要求的,我们将按照适用的法律规定为您提供补偿。
4.2补偿方式
我们将以双方认可的方式,通过现金或相应比例的运输信用证、电子补偿券或可消费里程向您提供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