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货物(货物运输)

第十条 特种货物
  • 10.1 特种货物包括危险物品、活体动物、鲜活易腐货物、贵重物品、灵柩等。
  • 10.2 托运人托运特种货物,应当遵守有关国家以及承运人关于特种货物运输的规定;托运的特种货物同时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特种货物的性质时,应同时符合这几种性质特种货物的运输规定和要求。
  • 10.3 特种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特种货物包装的有关要求。
  • 10.4 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在承运人指定的地点托运和提取特种货物。
目录
运输总条件
国内旅客行李运输
国际旅客行李运输
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