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家庭驯养的猫、犬。
具有攻击性特性、易于伤人特性、易发生呼吸问题以及短鼻系列的猫、犬及其杂交品种不予承运,包括但不限于:梗犬(如雪纳瑞、波士顿梗犬)、拳师犬、斗牛犬、獚犬(如西班牙猎犬)、獒犬、巴哥犬、马士提夫犬、美洲斯塔福德犬、美洲嚣犬、布鲁塞尔格里芬犬、英国玩赏曲卡犬、英国玩具猎鹬犬、查理士王小猎犬、斗牛马士提夫犬、比利时粗毛犬、阿芬平嘉犬、拉萨犬、京巴犬、松狮犬、日本狆犬、沙皮犬、西施犬、比特犬、土佐犬(含土佐斗犬)、巴西菲勒犬、阿根廷杜高犬、缅甸猫、喜马拉雅猫、波斯猫、异国短毛猫(如加菲猫)等。
处于怀孕状态及出生不超过8周的猫、犬,哺乳期的猫、犬,分娩7天内的猫、犬及生病的猫、犬不收运。
作为行李运输的小动物,必须装载在具备供氧能力的货舱内运输,国航A319 / A320 / 737-8MAX / ARJ21-700 机型货舱不具备供氧能力,此类机型不承运小动物。
您应对行李运输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除因国航原因外,出现小动物患病、受伤和死亡,国航不承担责任。
2 运输要求如您需要托运小动物,请务必在订座时提出申请,经国航同意后方可运输。
每名旅客只可托运一只小动物。
每只小动物(包含包装容器以及容器内的水及食物),不得超过32公斤。
您需要在航班起飞当日,不迟于航班起飞时间前120分钟将小动物自行运至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办理小动物的托运,您需要认可并在行李条背后签署免除责任声明。
国航暂不提供与其他航空公司的小动物联程运输服务。
国航湿租的航班不提供小动物托运服务,具体航线信息您可以向95583咨询。
3 运输文件乘坐国内航班时,您应出示检疫部门出具的小动物检疫证明
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时,您除了需要出示检疫部门出具的小动物检疫证明外,还需要确保满足出入境国家或过境国家对小动物运输的有关要求。
自2025年2月1日起,我们将在赴美航班上暂停收运犬只(包括作为宠物托运的犬只和残疾旅客携带的导盲犬或助听犬)。如果您已经成功预定了犬只托运服务或携带服务犬进入客舱的服务,我们将协助您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我们将持续与美国CDC做好沟通,以期尽快恢复上述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4 小动物进入中国的检疫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对各空港口岸入境的宠物提出新的检疫规定,国航特别提醒您:
(1)携带入境的宠物仅限犬或者猫(含残疾人携带的服务犬),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
(2)携带宠物入境应当向中国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3)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芯片须符合国际标准ISO11784和11785,15位微芯片代码只包含数字,并确保可被读写器读取。如芯片不符合标准,应自备可以读取所植入芯片的读写器。
(4)除以下情形的宠物可免于隔离检疫外,入境宠物应在海关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
a.来自19个指定国家或地区,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携带入境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b.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指定国家或地区以外的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c.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5)宠物箱要求应当从建设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中国海关总署官网会公布并及时更新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名单。截止至新规执行之日,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如下:
口岸名称 | 机构名称 |
北京首都机场 | 首都机场海关 |
北京西站 | 北京西站海关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 虹桥国际机场海关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上海火车站 | 车站海关 |
上海国际客运中心 | 浦江海关 |
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 | 吴淞海关 |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 乌鲁木齐机场海关 |
阿拉山口 | 阿拉山口海关 |